公告详情 基层工作者 发布于 2026-05-09 报名已截止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招聘重点公益林专职护林员4名公告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重点公益林专职护林员4名(限男性),工作地点为保城镇、新政镇、南林乡。要求:18-45周岁,本地户籍,初中以上学历,持E牌摩托车驾驶证,优先考虑林学专业或退伍军人。待遇:月薪3500元(含补助),缴纳五险一金及意外险,配备劳保用品。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9日至14日,线下报名地点:保亭县林业局一楼森林资源和湿地保护管理室。

单位类型
政府机关
单位地址
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新政镇、南林乡)
发布日期
2026-05-09
报名开始
2026-05-09
报名截止
2026-05-14

公告正文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关于招聘重点公益林专职护林员的公告

为加强我县重点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根据《海南省基层林业管护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我局拟在保城镇、新政镇和南林乡招聘重点公益林专职护林员4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以“自愿、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就近”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管护地点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重点公益林专职护林4名,因岗位需长期野外巡护作业,工作强度大,岗位限定男性。具体招聘名额、管护地点如下:

(一)保城镇 1 名,派驻什玲管护站开展工作;

(二)南林乡 1 名;

(三)新政镇 2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热爱林业,熟悉本地区山情地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3.户口在我县社区居委会,以及以上乡镇就近村委会、村小组而且有固定的居住场所,男性,年龄在18岁以上,45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有E牌(二轮摩托车驾驶证);

5.林学相关专业、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正式在编在岗人员、现役军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任村(居)干部;

7.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尚未解除的人员;

8.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本次报名采取线下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一)报名时间:202659-2026514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请在规定的时间提交报名材料,逾期当自动放弃。

(二)报名地点:保亭县林业局一楼森林资源和湿地保护管理室

(三)报名时,报名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需提前进行密封,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重点公益林专职管护人员推荐审批表》(附件1,需要有村委会(居、社区)管护站和乡镇政府作推荐意见);

2.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本人页、E或含E牌以上驾驶证、退伍证复印件,如获得奖励和技术职称一并提供复印件。

3.公安机关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确定后,上岗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原则签订专职护林员管护劳务协议。

(二)聘用后每年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考核(每年不少于2次),如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连续两年考核评定基本称职的,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三)重点公益林专职护林员劳务费3200元/月,油料补助300元/月,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温补助,缴纳五险一金(个人部分从劳务费中扣除)和团体意外险,并配备工作必须的劳保用品。

(四)联系人:陈浩杰;联系电话:32309825

附件:重点公益林专职管护人员推荐审批表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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