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法律和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作风严谨、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失信及不良社会记录;志愿投身消防接警调度事业,服从准军事化管理与值班值守要求,参照征兵政治审查标准执行。
(二)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1.年龄18—35周岁,仅限男性;
2.身心健康,无色盲、色弱、听力障碍,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符合体检与基础体能要求;
3.具备大专及同等以上学历,计算机操作熟练,熟悉办公软件、信息录入、图文处理;
4.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急反应、抗压能力与保密意识;
5.能够适应24小时轮班值守制度,服从指挥中心统一调度管理;
6.无不良嗜好、无犯罪记录、无严重征信问题;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岗位条件
1.接警调度员岗位
(1)志愿从事消防119接警调度、力量调派、现场跟踪、指令传达等工作;
(2)年龄18—35周岁(1991年5月1日—2008年5月1日出生);
(3)普通话标准,语言清晰,反应迅速,沟通协调能力强;
(4)熟练使用计算机,具备快速文字录入能力;
(5)有消防指挥中心工作经验、话务/调度经验、部队服役经历、应急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6)熟悉抚顺市地理路况、具备基础应急处置常识者优先。
2.信息报送员岗位
(1)志愿从事消防信息报送、数据统计、辅助决策等工作;
(2)年龄18—35周岁(1991年5月1日—2008年5月1日出生);
(3)文字功底扎实,信息提炼、归纳、报送精准高效;
(4)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图文编辑、数据统计工具;
(5)工作细致严谨,责任心强,具备较强的保密意识与时间观念;
(6)有文秘、信息报送、数据统计、新闻宣传、档案管理经验者优先。
(四)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和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有吸毒史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被开除公职、辞退、解聘的;
3.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服刑期间的;
5.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
6.曾在消防系统工作被非正常辞退的;
7.其他不宜从事消防指挥中心工作的情形。
(五)工作地点
录用后统一在抚顺市消防救援局指挥中心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不服从岗位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