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募对象:
①毕业年度(即从毕业当年1月1日起的12个月)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指2024届、2025届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统招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且未在陕西省内进行过就业登记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16至24岁失业青年: 指宝鸡市户籍或在宝鸡市常住、办理了失业登记的16至24周岁失业青年(含未就业的中职毕业生)。
③国家级贫困县、艰苦边远县的见习人员范围可扩大至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中职毕业生。
2. 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③身体健康,具备见习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④未参加过政府组织的就业见习活动;
⑤符合具体见习岗位的其他要求。
本次见习活动由经宝鸡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单位)提供见习岗位。岗位涵盖我市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能源化工、现代农业、文化旅游、商贸物流、医疗卫生、教育科研、金融服务、行政管理等多个领域。
2. 见习待遇:
①生活补贴: 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可享受政府提供的基本生活补贴。2025年标准为每人每月1700元。
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见习期间人身安全。
③见习单位补贴: 鼓励见习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为见习人员提供一定的额外生活补助或福利。
④留用机会: 见习期满,对表现优秀、符合岗位要求的见习人员,见习单位可优先录用或推荐就业。
⑤经验积累: 获得宝贵的工作实践经验,提升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
①下载填写《宝鸡高新区人才中心2025年度就业见习报名表》(见后附件1);④由户籍所在地颁发的《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宝鸡高新人才大市场(宝鸡高新11路科技创新园C座一层)1. 宝鸡高新人才大市场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2. 见习单位对符合条件且报名其岗位的人员进行材料审核,并可根据需要组织面试或面谈。
3. 遵循“双向选择、择优录用”原则,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达成意向后,双方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
1. 政策咨询:
宝鸡高新人才大市场:0917-3266543
2. 请各见习单位积极开发优质见习岗位,规范管理见习人员;请广大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踊跃报名,把握提升自我、实现就业的宝贵机会。
3. 特别提醒: 请报名人员确保所提供信息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见习资格。见习期间的管理和考核按《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1:宝鸡高新区人才中心2025年度就业见习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