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中招聘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本人应对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正确性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学校组织相关骨干人员对报考者的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初审结果将于2026年5月30日下午18:30前通过电话进行通知,请报考者自行关注,未及时接听电话,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未收到通知的其他报考人员不再逐一回复。
温馨提示:建议在报名时就提前打印好资格复审需要的材料,避免接到资格初审电话后,来不及打印材料影响资格复审。
(三)确认招聘人数和岗位
资格初审后确认招聘人数和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资格复审
学校组织相关骨干人员对拟进入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核。具体人选、时间、地点等通过电话通知。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依序装订成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依序装订成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1.报名表;
2.户口本;
3.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职称文件;
4.教师资格证书;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明;
6.学历、学位证书(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者,须提供“学信网”“学位网”查询认证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加盖原件复印件印章的学历认证报告);
7.获奖证书;
8.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9.报考承诺书(资格复审通过后填报);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面试,报考资格的最终确认以拟聘用阶段的审核为准。
(五)面试
面试以课堂教学(片段教学)测试、结构化面试等形式进行。
面试由学校自行组织。各校的面试方案须提前报区教育局,经审核同意后实施。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按岗位拟聘人数1:1或低于1:1比例参加面试的,合格成绩为70分(含)以上。面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用。
课堂教学(片段教学)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面试时间:待电话通知。请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前报到。迟到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报到地点:福建教育学院附属翔安第一小学(翔安区新店街道祥吴二路666号)
(六)聘用
1.体检
体检人选在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体检由各校按规定组织实施,根据《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如《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没有规定,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细则》执行,体(复)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日内向学校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学校组织到三级及以上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体检,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
2.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公众号或公告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区教育局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材料,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再选派到相关学校。未按规定时间提供聘用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