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教师 发布于 2026-06-03 截止 2027-06-30

浙江省丽水中学公开引进科技教育教师公告

浙江省丽水中学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引进科技教育教师3人,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招聘岗位包括高中数学教师、高中物理教师、高中信息技术教师各1名。报名人员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且高中阶段获得相应学科奥林匹克联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年龄要求38周岁以下(特别优秀可放宽至45周岁),户籍不限。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将报名材料扫描成PDF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核奥林匹克竞赛解题能力,面试采用讲题与回答问题形式。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有意者请于2027年6月30日前报名。

来源单位
丽水市教育局
单位类型
学校
单位地址
浙江省丽水市
发布日期
2026-06-03
报名截止
2027-06-30

公告正文

浙江省丽水中学公开引进科技教育教师公告

来源:丽水市教育局 作者:人事处 发布日期:2026-06-03

为深入贯彻国家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战略,落实相关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科技教育的系列文件精神,促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经研究,浙江省丽水中学决定拟面向全国公开引进科技教育教师3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计划

岗位

人数

学历和资格要求

相关要求

高中数学教师

1

1.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2.高中阶段获得相应学科奥林匹克联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高中数学相关专业并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高中物理教师

1

高中物理相关专业并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高中信息技术教师

1

高中信息技术相关专业并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人员须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并获得证书。

2.在职教师(不含丽水市内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3.其他从事学科竞赛辅导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教师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品行端正。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4.年龄要求:38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至45周岁。

5.具有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专业水平条件(国<>内外高校具体专业名称与专业目录不一致的,相似相近专业由招聘单位把关审定)。

6.身体健康,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能适应报考岗位工作要求。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学历(相应的学位)、资历、任职资格、教师资格等其他资格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丽水市内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教育系统从业禁止情形,现役军人和未满服务期的委培生、定向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凡存在有关回避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丽水中学组织实施,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报名、资格审核、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形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岗位招满,丽水中学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每年6月底、8月底、11月底)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若岗位未招满,公告有效期至2027630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须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成PDF文件,发送到招聘单位邮箱,邮件主题和文件名均命名为招聘岗位+姓名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1,须手写本人承诺签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聘人员为研究生学历的须同时提供前一阶段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已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相关必备的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回复告知资格初审的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报名期限内的,待符合条件后可再次报名。

(三)考核

考核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核应聘者对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试题的解题能力,满分12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

2.资格复审

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

面试主要采用讲题与回答问题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与聘用

1.体检

按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考察

体检结束后,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

3.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设最低服务年限,服务年限3年。服务期限自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报名咨询电话:0578-2131020 叶老师

邮箱:43122547@qq.com(报名表、佐证材料投递邮箱)

监督电话:0578-26260710578-2626030

 

附件:浙江省丽水中学公开引进科技教育教师公告.wps

 

丽水市教育局

202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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