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山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6名(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愿意履行编外用工义务,服从单位管理,遵守纪律;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户籍、技术职称(执业资格)等要求(详见附件1);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6.部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在内。
7.年龄38周岁以下为1987年6月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90年6月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8.现为我市民营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并在报名时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9.部分岗位户籍限江山市的面向江山市生源和江山市户籍的人员,户籍以2026年6月17日前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10.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时间、相关年限要求均计算到2026年6月。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进行。招聘相关信息均发布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和健康江山在线微信公众号。
(一)报名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16日至17日,时间两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地点:江山市卫生健康局9楼会议室(江山市区江滨北路295号)。
3.报名者需带以下材料:
(1)《2026年江山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原件;
(2)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6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留学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相关在读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工作经历证明等。
(二)资格审查
各用人单位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本次招聘,乡村医师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核合格报名人数比例达到 1∶2 方可开考;其他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核合格报名人数须达到 1∶3 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须在接到岗位取消通知之日起 24 小时内办理改报手续,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取消其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因考生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考试
护理岗位考试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其他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技能测试
笔试结束后,护理岗位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实践技能测试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入围实践技能测试。实践技能测试主要考查考生护理专业实际操作技能,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报考人员须按通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实践技能测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实践技能测试的,视作自动放弃。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3.面试
(1)护理岗位:实践技能测试合格人员全部入围面试。
(2)其他岗位: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入围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报考人员须按面试通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相关岗位不再递补。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核。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护理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实践技能测试成绩*30%;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五)考核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
考核工作由各用工单位组织,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招聘录用的依据。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择优确定的对象,公示5日无异议后,由用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用工管理。
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中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持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含本人照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报到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材料,否则取消录用资格。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3.报考人员对报考资格条件、工资福利待遇等信息需要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山市卫生健康局及各招聘单位依据有关文件规定研究确定。
监督电话:江山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0570-4573761,41110109。
江山市卫生健康局
江山市人民医院医共体
江山市中医院医共体
2026年6月3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