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公益性岗位 发布于 2026-06-03 截止 2026-06-12

昆明市盘龙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昆明市盘龙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工作内容为办公室日常事务处理、资料整理归档及协调沟通等辅助性工作。要求昆明市盘龙区户籍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优先,需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本岗位面向就业困难人员安置,符合“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低保人员、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等条件之一即可报名。薪资按昆明市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并购买社会保险。报名时间截至2026年6月12日,工作日受理。

来源单位
盘龙就业
单位类型
党政机关
单位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
发布日期
2026-06-03
报名开始
2026-06-03
报名截止
2026-06-12

公告正文

图片

昆明市盘龙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盘龙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盘龙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已做就业困难认证,则符合下列条件其中一条即可)

(一)基本条件

1. “4050”人员:女性满40周岁以上、男性满5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2. “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城镇非农业户口,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进行失业登记,但无人从事有报酬工作或无任何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成员;

3.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登记失业人员;

4. 残疾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证并登记失业的残疾人;

5. 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6. 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 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以上人员需办理城镇失业登记,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进行公益性岗位安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 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 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

5. 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三)岗位要求

1. 昆明市盘龙区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优先;

2. 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协调沟通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精通办公软件(如Word、Excel)等,有较强的责任心、耐心,具备良好的保密意识和学习意识;

3. 爱岗敬业,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吃苦耐劳,具有全局观念和团结合作精神,服从街道安排。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 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 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个人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要到户口所在地进行就业困难登记认证);

4. 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 个人简历一份;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427号B座601办公室)

2.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2日,工作日报名(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 报名咨询电话:0871-65612204

(二)资格审查、面试

资格审核主要以报名材料为准,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反应能力、岗位需要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应急应变能力以及仪容仪表等。没有按时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待遇

公益性岗位按月发放岗位补贴,并购买相关社会保险,岗位补贴不低于昆明市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昆明市盘龙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6年6月3日



图片

来源|盘龙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促进就业科

审核|周金

编辑|贺晶晶

内容由AI辅助整理,具体信息请以公告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