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公益性岗位 发布于 2026-06-03 报名已截止

天祝县2026年城镇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天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26名。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天祝县城镇户籍就业困难人员,招聘对象涵盖大龄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低保人员、残疾人员、长期失业人员及失地农民等。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至5月21日,报名地点为县人社局804室。报名需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后享受天祝县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待遇,协议一年一签,距退休不足5年者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单位类型
党政机关
单位地址
甘肃省武威市天祝藏族自治县
发布日期
2026-06-03
报名开始
2026-05-18
报名截止
2026-05-21

公告正文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24〕152号)、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126号)及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武威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人社发〔2020〕420号)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26名,具体用人单位及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

2026518—2026521

三、报名地点

县人社局804

、招聘对象

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国家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持有《就业创业证主动进行失业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城镇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

1.大龄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按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计算)。

2.零就业家庭:同一户口本内有劳动能力2人及以上(在校学生、在役军人、领养老金的家庭成员除外)均办理失业登记且处于失业状态。

3.低保人员: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4.残疾人员:持《残疾人证》(一、二级重度残疾除外)。

5.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满6个月(从登记之日起至安置之日止)。

6.失地农民:因政府统一征地而失去土地。

五、招聘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吃苦耐劳、服从管理,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具备城镇公益性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能力要求;财政供养人员家庭成员申请城镇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类型仅限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已按规定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正在享受小额担保创业贷款正在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正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就业及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法定登记手续、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监事、理事或负责人等职务的人员不得报名。

、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就业困难人员向县人社局自愿提出申请经乡镇或社区服务中心推荐,填写《公益性岗位从业申请表》(附件2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提供个人信息、有关材料(均为一式两份),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条件否则,造成后果本人承担。对不符合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二)人员审查报名结束后,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结合岗位特点对报名人员通过面谈、走访、实操等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和资格审查,共同确定公益性岗位选聘人员名单。

(三)公示聘用。选聘上岗人员经人社局研究决定后,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3天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安置协议》,安排上岗

六、安置期限

城镇公益性岗位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年龄为准)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对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参战涉核人员等特殊困难人员(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城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期限重新计算,累计安置次数不超过2次;招聘的城镇公益性岗位三年未到期退出人员,招聘年限相应扣减。《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协议》的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

七、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我县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待遇。


附件1:天祝县2026年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计划表.xls

附件2:天祝县公益性岗位从业申请表.docx

天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515

(来源:天祝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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