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卫生学校创办于1958年,是自治区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双优计划”建设单位,先后荣获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自治区卫生先进单位、河池市教育教学综合质量优秀学校等称号。学校现开设护理、中医护理、中医康复技术、中医养生保健、中药、药剂、康复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口腔修复工艺、美容美体等11个专业。
为进一步满足学校教学、管理及服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团队合作与协作精神;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结构及工作能力;
5.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二)岗位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河池市卫生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4.参与非法组织活动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考核、体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0日。
2.报名地点:河池市卫生学校人事科(河池市金城江区中山路534号)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校邮箱:hcwxrsk@163.com,邮件主题及压缩包文件名统一为“应聘岗位+姓名+专业+电话”。发送电子版后请务必电话确认。
4.报名材料:
(1)非2026届毕业生: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如无则不提供)复印件各1份;
(2)2026届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各1份;
(3)《河池市卫生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面试时需提交上述材料的纸质版,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原件进行现场核验,核验后退回本人。
(二)资格审查
学校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材料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将通过邮箱发送面试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得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入围规则: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成绩并列,则通过加试确定入围人员。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如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拟聘资格的情况,按同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经河池市卫生学校党总支集体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
三、薪酬待遇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待遇参照河池市卫生学校在职在编同类人员实行同工同酬。
四、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与河池市卫生学校人事科联系。
联系电话:0778-2282825
联系人:兰老师、覃老师
附件1:河池市卫生学校2026年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河池市卫生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河池市卫生学校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