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队伍建设,补齐岗位人员缺口,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更好地服务市民群众、保障城市有序运行,现将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额度内递补编外执法辅助人员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6年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额度内递补编外执法辅助人员5名。
二、招聘条件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到高中及以上学历),须适应户外工作环境、具有一定的体能素质,且持有有效的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城市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无违法犯罪记录,无酗酒、沉迷网络游戏等不良嗜好,无吸毒史。
2.文山州户籍或生源,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所需的机动车驾驶证资格。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责任心强,能够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5.应聘者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8年5月至2008年5月期间出生)。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文山州内各级财政供养的在职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曾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吸毒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福利待遇
(一)月工资。由基本工资(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组成。合计40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二)假期。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巡查岗位轮班休息,特殊情况涉及加班的可适当调休(入职未满1年,无年休假)。
(三)服装。转正后统一配发制式服装,若聘用人员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工作不满一年离职的,应承担70%的服装费。
四、劳动合同
应聘者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后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试用期结束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自主招聘。原则上于2026年7月30日前完成所有聘用工作。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6月18日17: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本人携带报名材料(有效期内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退役证)、驾驶证、小一寸免冠照片照片2张、2026年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报名表)到文山市西正街88号(文山市城建大楼)十二楼1209室进行现场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雷老师,0876-3050770、15126780793。
(三)资格审查:采取初审、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初审:报名期间,招聘工作人员同步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存档),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招聘工作人员当场退回招聘资料并现场告知退回事由,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现场确认:初审通过后,由招聘对象携带《2026年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报名表》到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准考证领取
2026年6月30日8:30-11:30,14:30-17:30到文山市西正街88号(文山市城建大楼)十二楼1209室领取,逾期未领取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本次招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自行组织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7月1日上午8:30至面试结束;地点:文山市西正街88号(文山市城建大楼)十楼1002室,详见《准考证》。
2.面试方式
采取自由陈述、提问答辩的方式进行。
3.面试内容
本次招聘岗位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认知、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思维反应能力和心理素质情况。面试时间20分钟,其中5分钟自由陈述、15分钟提问答辩。
面试满分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予以计算并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公布,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体检
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等额比例确定拟聘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县(市)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体检结果必须有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医院印章。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体检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及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将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本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4.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次招聘活动中,因考生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应及时登录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及有关事项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登录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查看通告(通知)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因此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外人员因不可抗力因素(单位机构改革或国家、省、州、市政策调整等变化)不再聘用或减少聘用编外人员的情况下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择优聘用优秀人才。
(六)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由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876-3050791。
附件:2026年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报名表
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