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公益性岗位 发布于 2026-06-03

玉林市市本级2026年6月城镇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玉林市就业服务中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4〕9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本次招聘面向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并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求职者,失业登记和困难认定须处于有效状态。符合条件的人员包括:持证残疾人、享受城市低保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人员、土地被征农民及易地搬迁群众等。招聘遵循“公开、平等、择优”原则,求职者报名后由用人单位择优面试确定拟招用人员,并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备案。具体岗位信息、报名时间及地点详见附件《玉林市市本级2026年6月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汇总表》。注意:从事公益性岗位期间不得注册市场工商主体身份。

来源单位
玉林人才网
单位类型
党政机关
单位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
发布日期
2026-06-03

公告正文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9号)精神,经用人单位申请,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具体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

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失业登记、就业困难认定仍处于有效状态的人员。

我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如下: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经区内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登记失业人员: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人员;

2.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4.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人员;

5.土地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征收后,失去全部承包地的农民;

6.符合上述1至5任意条件的易地搬迁安置区搬迁群众;

7.设区市以上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成为经营主体投资人,股东(合伙人)或担任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管人员的人员不予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对象通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后,情况发生变化的(如不再享受低保待遇、连续失业状态中断等),应及时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备,重新进行认定。如想了解自己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是否有效,可持本人的身份证件到就近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查询。

从事公益性岗位期间不可以注册市场工商主体身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管人员的人员)。

二、岗位招聘原则和推荐流程

公益性岗位招聘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向选择。求职者根据自身条件进行报名,用人单位结合就业困难人员应聘申请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等情况,择优面试并确定拟招用人员后报市就业服务中心。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方式

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方式见《玉林市市本级2026年6月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汇总表》。



玉林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6月2日



附件下载:

附件:玉林市市本级2026年6月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汇总表 .xls

内容由AI辅助整理,具体信息请以公告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