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社会工作部等5部门《关于组织实施2026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招募方案如下:
一、招募名额、岗位和服务期限
2026年我市统一招募15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到闽清、永泰从事社区服务工作,其中闽清县8名、永泰县7名,详见《福州市2026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招募计划表》(附件1),服务期限为2年。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为福州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市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州生源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本专科高校毕业生),已参加过服务社区计划等同类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列入招募对象范围。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退役大学生士兵。具体条件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服从分配,志愿到社区从事工作;遵纪守法,敬业奉献,作风正派;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善于沟通,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
3.往届高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即在2001年7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即在1998年7月31日后出生),2026届高校毕业生无此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保证2年服务期内能正常履职。无法保证完整服务期的,期满不予考核,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5.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未按期取得的,取消派遣资格。
三、招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3日9:00-6月10日17:00)
报考者应在上述时间内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报名平台(网址:https://ksbm.hxrc.com/index.aspx,下同),提交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
(1)报名人员系往届毕业生,需扫描上传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只需提供含有户口地址的首页及毕业生当事人页)、有效期内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近期正面免冠彩照等材料。
(2)报名人员系2026年应届毕业生,因未取得毕业证可扫描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成绩合格可正常毕业的相关证明)、学信网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户口簿(只需提供含有户口地址的首页及毕业生当事人页)等材料、近期正面免冠彩照等材料报名。
报名审核申诉截止时间为6月11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未及时查收回复申诉而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报名人员应详细阅读招募方案,如实详细填写信息,对所填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报名网上审查、面试前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审核、公示、聘用等环节全过程。若所填信息、提交材料与招募条件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和提供虚假材料的,经查实后,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并记入不诚信档案。
每位毕业生只能报考1个县,不得多报。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任何教辅材料,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2.查询初审结果
报考者可于2026年6月4日后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
3.申诉或提交补充信息时间(2026年6月11日9:00-12:00)
审核不通过或报考信息不全的报考者应在上述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申诉、补充报考信息,逾期不予受理。
(二)笔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6年6月12日起报考者可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
2.笔试的时间、地点、内容:
(1)笔试时间:2026年6月13日(星期六)上午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题型为客观选择题,采用填涂答题卡作答。笔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和2B铅笔、橡皮擦、黑色签字笔等考试用具。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报名平台查询笔试成绩,名次将在“福州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
(三)资格复查
1.现场资格复查时间:2026年6月16日-6月17日(9:00-12:00,15:00-17:00),地址:福州市委社会工作部(福州市台江区西洋路73号)707室
2.现场复查需提交以下材料:
(1)《福州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报名平台下载并填写完整登记表信息,其中往届毕业生无需填写院系党组织及高校就业办意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正、反两面)。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包括“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和“省级公安厅局印章页”)。
(4)一寸近期正面同底免冠彩照1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验证报告1份。暂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历年学习成绩单)或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学校开具的证明需有报考者本人姓名、专业、班级、学号、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并注明预计取得毕业证的具体日期,由本院(系)或校教务处盖章,该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收取后不予退回。
(6)无法本人自行到场提交审核材料的人员,可委托亲属提交,除提交以上审核材料外,另需提供报名材料审核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委托书须具本人与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关系,并由双方签字,委托书原件收取后不予退回)。
注意事项:以上材料若有缺漏应在6月18日12:00前补齐,逾期未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面试名额按同县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本次递补截止后,后续如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按实际人数面试。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沟通联系,否则责任自负。
(四)面试
1.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进入面试的考生应在2026年6月19日前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报名平台打印面试准考证。
3.面试时间:2026年6月20日(星期六)。
4.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名额以报考同县招募名额的1:3比例确定(闽清24名,永泰21名),同县进入招募名额最后一位笔试成绩出现相同的考生,共同进入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原件。
面试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每人面试时间为8分钟,其中3分钟思考,5分钟答题。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5.公布面试成绩与综合排名: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与综合排名于6月22日在“福州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报名平台等进行公示。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按同县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同县进入招募名额的最后一位报考者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笔试成绩原始计算值顺延小数位依次比较,不再安排加试)。
(五)组织体检(6月25日前)
根据招募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公布在“福州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报名平台上,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如放弃体检资格,请在规定时间内与福州市委社会工作部联系,并附放弃体检资格的书面材料。体检标准参照福州市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收取费用,若不合格,予以复检一次,复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自理。若有报考者体检复检不合格,或主动弃权,则按同县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递补体检后仍出现招募岗位空缺的,由福州市委社会工作部将空缺的名额在两县间调整。
(六)确定人选(6月30日前)
根据体检情况,确定人选。按照同县入围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服务的社区,并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
(七)签订协议(6月30日前)
福州市委社会工作部组织入选者与所服务县的党委社会工作部签订《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协议书》。
(八)派遣报到(6月30日前)
福州市委社会工作部派遣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到所服务县的党委社会工作部报到。由县级党委社会工作部做好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的接收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待遇保障
(一)服务期间待遇
1.服务期间的生活补贴按我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标准低200元执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现行有关规定核定。由服务所在的县委社会工作部依托当地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实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国家代偿政策,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省级财政按每人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
3.服务期间人事档案由服务地县级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提供保管服务;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服务期间按规定解除协议的,实际服务并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二)服务期满政策
服务期满后实行自主择业,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服务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2年内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等方面的相关政策。
2.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报考全省招录公务员“四级联考”中面向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的专门职位。
3.承担服务社区计划招募任务的县(市)区,在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期满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国家相应政策待遇。
4.对于已被省属高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社区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或学籍至服务期满。
5.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有就业意愿的,由服务地县(市)区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服务;有创业意愿的,及时纳入当地“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等,针对性提供创业公共服务,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6.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或进入国有企业就业的,服务期间计算连续工龄。
7.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被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可高于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按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工资标准低1个级别工资档次的数额确定;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比照本单位相同学历新聘用人员定级工资标准确定。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重复享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专门职(岗)位、乡镇事业单位考核聘用等就业优惠政策。
五、服务管理
(一)户口、档案与组织关系管理
服务期间,户籍关系由毕业生自行迁往家庭户籍所在地;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地县级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党团组织关系凭介绍信转至服务社区,服务期间申请入党的,由社区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经费保障
1.服务期内的生活补贴、保险、体检、培训经费由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经费予以解决。
2.有关县(市)区委社会工作部按政策规定及时、足额落实生活补贴、保险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助等资金;服务期间解除协议的,自次月起停发生活补贴。每年年底前,将经费使用情况报福州市委社会工作部。
(三)日常管理
坚持“谁用人、谁负责”、培养与使用并重、分级管理原则,强化服务期间教育管理。
1.服务地县(市)区委社会工作部、乡镇(街道)及社区党组织履行主要责任,加强日常指导督促,将其纳入党群工作者队伍统筹管理使用,提供工作生活条件保障,开展教育培训与健全安全管理。
2.原则上1个社区安排1名高校毕业生,最多不超过2名。
3.服务期间上级机关不得随意借调或调整服务岗位。高校毕业生应按照协议规定期限完成服务,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需终止服务的,须提交解除协议申请并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离岗。
政策咨询电话:0591-87500067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91-87430769
附件:
1.福州市2026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招募计划表.doc
2.福州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doc